1、成型機在環境溫度5~40℃范圍內,濕度不應大于85%,供電電壓在360 V士5%條件下應能可靠工作.
2、液壓油正常油溫在30-60℃范圍內,最高不應大于60℃,最低不應小于15℃,
3、操作手柄安裝位置應便于操作,手柄操作力不應大于250 N,
4、成型機應設有起吊孔、鉤或留有起吊位置。
5、水泥制磚機外形尺寸應適合于汽車、火車等交通工--具的運輸。
6、零件加工外露表面應進行防銹處理。鑄件表面應光潔平整、不得有砂眼、夾砂、氣孔。鍛件非加工表面飛邊毛刺應清除千凈。氣割邊緣應平直,飛邊毛刺應鏟磨平整。
7、焊縫質量應符合GB 3323和其他有關標準的規定。
8、水泥制磚機外表面應涂1-2道底漆;刷涂2-3道或噴涂2-4道面漆。涂漆層應牢固地粘附在機體表面上。涂層外觀應均勻、細致、光亮、平整、顏色一致不得有發粘、脆裂、脫皮、皺皮、氣泡、粘附顆粒雜質、流痕和明顯刷痕等缺陷。對于 模 箱 、壓頭、擺壁、供料箱等運動部件的外表面,應涂以顏色醒目的油漆。
9、外露罩殼及防護網柵質量要求:
a)防護網柵框架應牢固,網柵應平整一致;
b)罩殼結構應牢固美觀,
c)罩殼及防護網柵應拆裝方便、安全可靠,在作業時,不應有撞擊聲。
10、水泥磚機標牌應字跡清楚、不得有刻痕、脫漆、錘印等現象。安裝應牢固端正。
11、成型機所用原材料、標準件、配套件,均應符合國家和有關行業標準的規定。
12、水泥磚機液壓系統元件應排列有序。管路走向分明,布管整齊、連接牢固,易于裝配和檢查,并應有防振措施。
13、電氣控制箱內的元件應排列整齊,連接牢固、走向分明、絕緣可靠。并應具有防振、防水、防塵措施。殼體應采取良好的接地措施。
14、同一制造廠生產的相同型號產品的零部件應具有互換性。
水泥磚機安裝完畢后,必須進行試車,試車包括空截和負荷試驗兩部分。試車前應對機器進行外觀檢查,擰緊尚未緊固零件,清除回轉盤表面上, 橫孔內及其它傳動部件上的雜物,同時應對各潤滑點加足潤滑油,然后 人工搬動機器,將回轉盤回轉2-3周,經檢查機器,確認沒有卡住現象為止。一切檢查合格后,方可進行空車試驗,運轉時間應不少于2小時,空車試驗時應仔細觀察軸承溫度、齒輪嚙合情況,電機溫升及潤滑情況,注意壓磚機構及軌道頂磚部位工作情況。空車試驗合格后,再逐步增加喂料量,進行負荷試驗,再檢查各部分在負荷作用下的工作情況,負荷試驗不少于4小時。
出廠的機器按有關規定在廠內都作了出廠試驗,但由于長途運輸及較長時間的放置等原因,
水泥制磚機安裝時應進行下列檢查:
1、檢查水泥制磚機在運輸過程中是否有損壞或者變形(尤其注意液壓管路)。
2、撿查制磚機機器主要部位的緊固件是否有松動現象。
3、檢查減速器。震動臺的油缸及各潤滑點是否按要求加油,油量是否合適。
4、另外還要對水泥制磚機進行全面的搽拭工作,試機前還要對各運動部位相對滑動的部位按規定加油潤滑。如果由于運輸需要將機器拆開可分為成型裝置,送板裝置、送料裝置、出磚裝置、碼垛裝置、相電控裝置等,安裝時要按裝配關系裝配到位。